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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正式实施日期的临近,业内对于这个法律会带来怎样的冲击非常关注,广州丰田甚至“未雨绸缪”,主动取消了对经销商实行价格管理的处罚政策,允许经销商可以自主加价或减价。
看到这个报道,有读者肯定会想:“《反垄断法》的威力真大,还没正式实施就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!”有的人甚至以为,以后经销商有了《反垄断法》撑腰就可以像卖白菜一样随便销售新车了。
对于这一点,笔者认为这些人基本上是误读了《反垄断法》,同时也是对汽车市场的了解不深。
种种迹象表明,国内汽车行业不应该是反垄断的主战场,因为《反垄断法》的核心宗旨是保证市场充分竞争,防止出现个别企业控制市场价格的状况,从而保证国民经济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。从这点看,《反垄断法》重点不是保护消费者权益,而是保护企业平等发展的权利。也就是说,使商品价格下降并不是《反垄断法》根本出发点。反观中国汽车业,经过数年的高速发展,基本上已不存在一两个产品占据大部分市场的状况,同时厂家联手操纵价格变动的情况也很罕见。在新车价格方面更是如中国股指一般一路下跌,不少厂家为了缓和压力,纷纷采取减产或其他措施。这种局面下,如果真的要反垄断只怕也很难找到目标。
也许有人会说,厂家对经销商的价格控制不正是《反垄断法》要打击的现象吗?确实,厂家对经销商的控制是一个不合理现象,也是可能制约汽车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,不过呢,笔者以为一个厂家如果不肯给经销商一定的主动权,最终只会失去经销商的支持,更会失去决定一个企业发展前景的市场份额。但是,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不可能处于对等的状态,就目前的情况看,经销商的弱势地位是因为没有参与产品生产,所以也很难有定价权,从这个意义上,经销商只有代销权,即使厂家松绑价格控制,经销商主动调整价格的空间其实也很有限。如果经销商不计成本地销出代销的产品,厂家必定要通过别的渠道进行处理。
退一步讲,现在汽车市场上的价格并不是厂家“一统天下”,而是在不同的地区,经销商有不同优惠幅度,有些品牌虽然价格很一致,但也是通过行业协会之类进行监控,这种形式能否上升到反垄断的水平现在还是未知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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