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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陷"抄袭门" 中国车企争夺自主话语权

http://www.qiche.com.cn 2008/07/23 09:16 来源:北京商报 作者:蓝朝晖 罗添 〗
 

  长城精灵3548×1580×1544mm售价5.39万元,菲亚特熊猫 3538×1589×1540mm售价 9000欧元(约9.8万元人民币)。

  面对意大利法庭对长城汽车“精灵”抄袭意大利菲亚特汽车“熊猫”的判决,长城汽车昨日做出反击。长城汽车宣传部部长商玉贵昨日表示,公司已决定上诉。而菲亚特也做出回应,表示接受判决结果。

  不服:被禁出口欧盟

  上周,意大利都灵法庭判决长城汽车“精灵”在外观上抄袭了菲亚特的“熊猫”。除了要求“精灵”不得向欧盟出口外,还要求长城汽车为其向欧洲出口的首部“精灵”小型车缴纳1.5万欧元的罚款。来自意大利的消息称,如长城汽车继续违反出口禁令,则将对其处以每部进口“精灵”轿车5万欧元的罚款。

  对此,长城汽车非常不满,商玉贵表示:“我们无法接受这一裁决。我重申,长城‘精灵’是我们自主研发的,没有抄袭‘熊猫’车。”

  知情人士透露,此次意大利都灵法院做出的判决与专家的鉴定结果相悖,这也是长城汽车决定上诉的主要原因。

  无奈:专家鉴定无抄袭

  据了解,在都灵法院做出裁定之前,该法院请专家已对长城汽车“精灵”做了非常严格的鉴定。鉴定结果显示,长城汽车“精灵”并没有触及菲亚特“熊猫”的设计,且设计具有新颖性,完全不构成对“熊猫”的侵权。

  商玉贵告诉记者,长城汽车对都灵法院的裁决结果感到意外:“完全与鉴定结果不符,而且都灵法院采用了简单程序,做出的裁定也是临时性的。”

  按照欧盟的法律程序,长城汽车必须在15天之内提请复议,第二次的裁定也将采用普通程序。

  对于长城汽车的上诉,菲亚特则表示,对长城汽车的“抄袭”诉讼不会终止。“整个菲亚特集团已达成了一致意见,将尊重法院的判决。”菲亚特中国的相关人士说。

  较量:战场在中国本土

  记者了解到,菲亚特“熊猫”自2003年诞生以来从未在中国市场销售,今年上市的长城“精灵”也并未出口到欧盟。

  “长城汽车在欧盟只有皮卡和SUV车型销售,‘精灵’目前只出口到少数国家。因此,即使长城汽车最终败诉,也不会对长城汽车出口造成什么影响。”商玉贵说。

  意大利都灵法院所在地也是菲亚特总部所在地。去年底,菲亚特分别在中国和意大利对长城汽车发起诉讼,指控“精灵”抄袭了“熊猫”的设计。截至目前,中国法院尚未就此案做出判决。

  业内人士分析,菲亚特在今年暂时退出中国市场之后,将于下月以进口车的形式重返中国,菲亚特与长城汽车的较量还将延续下去。

  “山寨”:中国汽车行业代名词?

  由于抄袭,中国手机行业被戏称为“山寨机”,似乎这种“常见病”也已经传染到中国的汽车行业。

  2006年尼奥普兰公司称江苏中大客车制造的中大A9客车侵犯了其“星航线”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。去年8月,奔驰起诉双环汽车侵权,原因是双环汽车出口到德国的小贵族与奔驰Smart For-two相似。一个月前,德国慕尼黑法院刚刚宣判,认定中国双环汽车厂生产的SUV CEO汽车抄袭了宝马的X5型汽车,要求SUV CEO的进口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该款汽车,销毁现有汽车,并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。

  而在更早之前,还有通用汽车起诉奇瑞QQ剽窃Spark;本田起诉双环来宝S-RV抄袭本田CR-V;丰田认定比亚迪F3拷贝丰田花冠。中国汽车行业何时能摆脱抄袭的指责,确实是值得思考的问题。

 

责任编辑:柳馨颖(实习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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